本标准为AQ 3009-2007,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标准的英文名称为Safety criterion for electrical apparatus in hazardous areas,本标准在2007-10-22发布,在2008-01-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要求及检查程序。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煤矿井下;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医疗室。
本标准文件共有50页。 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pdf(2.41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