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3部分:租赁房屋管理基本业务功能(GA/T 465.3-2004),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公安部计算机信息处理标准化委员会,英文名为Specification of basic operation functions for public order 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Part 3:Basic operation functions of tenement。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3部分:租赁房屋管理基本业务功能(GA/T 465.3-2004)是在2004-01-07发布,在2004-01-07开始实施。
GA/T 465的本部分规定了地市级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人口管理子系统中租赁房屋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本部分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本标准文件共有4页。 GA_T 465.3-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 第3部分_租赁房屋管理基本业务功能.pdf(88.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