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机动车制造厂品牌名称代码 第1部分:制造厂各称代码(GA 407.1-200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Code of import vehicle manufacturer and brand. Part 1:Code of manufacturer。
进口机动车制造厂品牌名称代码 第1部分:制造厂各称代码(GA 407.1-2003)是在2003-01-18发布,在2003-05-01开始实施。
本部分规定了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进口机动车制造厂名称的代码。本部分适用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系统中的进口机动车信息处理、统计分析与信息交换。
本标准文件共有28页。 GA 407.1-2003 进口机动车制造厂品牌名称代码 第1部分_制造厂各称代码.pdf(1.09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