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T 32710.10-2016,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环境试验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 第10部分: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标准的英文名称为Safety requirements for environmental testing and conditioning equipment. Part 10:Electric gravity convection ovens and forced ventilation ovens,本标准在2016-06-14发布,在2017-01-01开始实施。
GB/T 32710的本部分规定了测量、控制与实验室用的电热干燥箱,电热鼓风干燥箱,真空干燥箱,红外线干燥箱和远红外线干燥箱等的电击和电灼伤,机械危险,火焰从设备内向外蔓延,过高温,流体和流体压力的影响,辐射影响(包括激光器、声压和超声压),释放的气休、爆炸和内爆以及生物和化学危险的安全内容。但不包括与安全无关的设备的可靠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运输包装的有效性、电磁兼容(EMC)要求、对爆炸环境的防护措施、维修(修理)、维修(修理)人员的防护。本部分适用于测量、控制与实验室用的电热干燥箱,电热鼓风干燥箱,真空干燥箱,红外线干燥箱和远红外线干燥箱等。
本标准文件共有22页。
GB_T 32710.10-2016 环境试验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 第10部分_电热干燥箱及电热鼓风干燥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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