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92-1997 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CECS 92-199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英文名为Design code for treatment of wastewater containing heavy metals with chemical method。
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CECS 92-1997)是在1997-10-09发布,在1997-10-09开始实施。
它在2017-03-01作废。被标准CECS 92-2016替代。
本规范适用于矿山、冶金、化工、机械等行业选用化学法处理含重金属工业废水的工程设计。电镀过程产生的重金属污水也应符合《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GBJ 136的规定。
本标准文件共有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