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017.2-2016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除尘器: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除尘器(GB/T 33017.2-2016),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high efficiency air pollution control equipment for assessment. Part 2: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
高效能大气污染物控制装备评价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除尘器(GB/T 33017.2-2016)是在2016-10-13发布,在2017-05-01开始实施。
GB/T 33017的本部分规定了高效能电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测试方法、计算方法和评价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燃煤电厂锅炉烟气除尘用干式电除尘器的评价,其他行业烟气除尘用电除尘器的评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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