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1821-2015 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本标准为GB/T 31821-2015,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标准的英文名称为Specification for discard of the main parts of lifts,本标准在2015-07-03发布,在2016-02-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 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 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以及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压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 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卸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特殊情况(如适用于残障人员、火灾情况、潜在的爆炸环境、极端的气候条件、地震情况或运输危险物品等)使用的电梯,除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相应标准的附加要求确定报废技术条件。
本标准文件共有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