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T 19267.4-2008,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原子发射光谱法,标准的英文名称为Physical and chemical examination of trace evidence in forensic sciences. Part 4:Atomic emission spectrometry,本标准在2008-08-14发布,在2009-03-01开始实施。
GB/T 19267的本部分规定了原子发射光谱法的检材处理及样品制备、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刑事技术领域中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文件共有15页。 GB_T 19267.4-2008 刑事技术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 第4部分_原子发射光谱法.pdf(754.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