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GB 14196.3-2008),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Incandescent lamps. Safety specifications. Part 3:Tungsten-halogen lamps (non-vehicle)。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GB 14196.3-2008)是在2008-06-13发布,在2009-07-01开始实施。
被标准 替代。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0432-3-2005,IDT。
GB 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额定电压在250V以下用于下述用途的单端和双端卤钨灯的安全要求:投影;摄影;泛光照明;特殊用途照明;一般用途照明;舞台照明。
本部分不适用于GB14196.2中所规定的,用于替代传统钨丝灯的普通照明用单端卤钨灯。
本标准文件共有23页。
GB 14196.3-2008 白炽灯 安全要求 第3部分_卤钨灯(非机动车辆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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