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DL/T 586-2008,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标准的英文名称为The technical guide of supervision fo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of electric power,本标准在2008-06-04发布,在2008-11-01开始实施。
被标准 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设备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造要求,对电力设备监造内容和见证方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本标准仅适用于依据合同对电力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包括火电、水电、风电、输变电、热电联产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和设备到工地后的质量验收。核电常规岛和BOP设备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文件共有52页。
DL_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pdf
(2.09 M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