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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608.4-2006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 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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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1 发表于 2021-4-10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 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DB33/T 608.4-2006),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英文名为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Part 4:For motorcy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 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DB33/T 608.4-2006)是在2006-03-27发布,在2006-05-01开始实施。
它在2015-07-12作废。被标准DB33/T 608.4-2015替代。
本部分规定了摩托车维修业户必须具备的人员、组织管理、设施、设备等条件。本部分适用于摩托车维修业户,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摩托车维修业户开业审核和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文件共有4页。
DB33_T 608.4-2006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 部分_摩托车维修业户.pdf (107.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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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13839346863 发表于 2023-10-22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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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nio 发表于 2023-10-24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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