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T 7165.1-2005,标准的中文名称为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标准的英文名称为Equipment for continuous monitoring of radioactivity in gaseous effluents. 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本标准在2005-05-18发布,在2005-12-01开始实施。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0761-1-2002,IDT。
GB/T 7165的本部分规定了这类监测设备的验收形式;对可预计的这类监测设备,就其可能的测量范围和能力,提供了通用指南;并指出在何时和何地适合使用这类监测设备。本部分适用于在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情况下气态排出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事故情况下的特定设备。用于事故情况下的特定设备可能需要满足其他性能要求。本部分限于气态排出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不适用于取样和实验室分析设备。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应遵守的一般要求和给出气态排出流放射性连续监测设备的验收方法。本部分规定了这类监测设备的一般特性、一般试验方法、辐射特性、电气特性、安全特性和环境特性以及设备的鉴定和检验合格证明。如果设备是核设施集中辐射连续监测系统的一部分,可能需要增加与其他系统有关的要求。
本标准文件共有23页。
GB_T 7165.1-2005 气态排出流(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设备 第1部分_一般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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