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2部分:一般要求 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GB/T 12668.2-200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电力电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调速电气传动系统半导体电力变流器标准化分技术委会,英文名为Adjustable speed electrical power drive systems. Part 2:General requirements. Rating specifications for low voltage adjustable frequency a.c power drive systems。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2部分:一般要求 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GB/T 12668.2-2002)是在2002-08-05发布,在2003-04-01开始实施。
该标准采用了标准IEC 61800-2-1998,IDT。
GB/T 12668的本部分适用于一般用途的交流调速传动系统, 该系统包括电力变流器、控制设备和一台或数台电动机。不适用于牵引传动和电动车辆传动。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交流电源电压1kV以下、50Hz或60Hz,负载侧频率达600Hz的电气传动系统(PDS)。IEC 61800-3中包括了电磁兼容性(EMC)特性。本部分给出了变流器的特性及其与整个交流传动系统的关系。同时说明了关于变流器额定值、正常使用条件、过载情况、浪涌承受能力、稳定性、保护、交流电源接地和试验等性能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论述了诸如控制方案、诊断和拓扑的应用指南。本部分的意图是通过PDS的性能来定义整个交流PDS,而不是依据各个子系统功能单元来定义。
本标准文件共有71页。
GB_T 12668.2-2002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2部分_一般要求 低压交流变频电气传动系统额定值的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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