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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228.4-1998 大佛龙井茶 第4部分:采摘与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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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746656 发表于 2021-4-12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佛龙井茶 第4部分:采摘与加工(DB33/T 228.4-1998),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浙江省农业厅,大佛龙井茶 第4部分:采摘与加工(DB33/T 228.4-1998)是在1998-11-16发布,在1998-12-01开始实施。
它在2015-03-04作废。本标准规定了大佛龙井鲜叶采摘、加工条件,工艺流程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佛龙井茶采制。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
DB33_T 228.4-1998 大佛龙井茶 第4部分_采摘与加工.pdf (160.9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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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q13 发表于 2022-5-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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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王 发表于 2022-7-14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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