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A 95-2007,标准的中文名称为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标准的英文名称为Service and scrap rules for fire extinguishers,本标准在2007-06-08发布,在2007-10-01开始实施。
本标准作废日期为2016-02-01。被标准GA 95-2015替代。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维修的术语和定义、总要求、维修条件、维修技术要求、报废、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报废,适用于对灭火器维修单位的维修条件和维修能力的评价。其他类型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文件共有15页。 GA 95-2007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pdf(506.5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