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610.1-2015),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610.1-2015)是在2015-04-29发布,在2015-06-01开始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以下简称报警仪)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针对特殊情况的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测量分为在(0.00-4.00)%的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又称:甲烷检测仪、甲烷报警甲烷测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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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F 610.1-2015 便携式载体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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