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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CA C11-02-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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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e 发表于 2021-12-6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CNCA C11-02-2014),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CNCA C11-02-2014)是在2014-08-21发布,在2015-01-01开始实施。
本规则适用于可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产品。但不适用于:a、为非道路上行驶和使用而设计和制造的场地用车、场地赛车、越野用车辆。b、残疾人用机动车辆(包含机动轮椅车、 电动轮椅车等)、 电动自行车等。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应以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标准文件共有91页。
CNCA C11-02-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摩托车.pdf (730.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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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teer 发表于 2022-1-2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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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售钻卡 发表于 2022-2-17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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