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GB/T 3883.18-2009,标准的中文名称为【强改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标准的英文名称为Safety of hand held motor-operated electric tools. 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ile saws,本标准在2009-04-21发布,在2010-03-01开始实施。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5的这一章适用。本部分适用于带水源的、用200mm及以下金刚石锯片进行手持操作的石材切割机(以下简称切割机,见图1)。
本标准文件共有15页。
GB_T 3883.18-2009 【强改推】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_石材切割机的专用要求.pdf
(665.03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