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网

 找回密码
 QQ一键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MH/T 3012.4-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

[复制链接]
abc478051745 发表于 2021-12-6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MH/T 3012.4-2008),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英文名为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 Grou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 Part 4:Mechanical accessories shop。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第4部分: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MH/T 3012.4-2008)是在2008-10-20发布,在2009-02-01开始实施。
MH/T 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厂房设施、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本标准文件共有6页。
MH_T 3012.4-2008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维修设施 第4部分_机械附件修理作业场所.pdf (224.94 K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执笔佳人醉 发表于 2022-4-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324234 发表于 2022-12-3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下载中心|标准规范网

GMT+8, 2024-4-28 17:11

Powered by 标准规范网

Copyright © 2018-2021, 标准规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