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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672-2016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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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蜥蜴 发表于 2022-4-21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DB12/T 672-2016),适用地区为天津市,所属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DB12/T 672-2016)是在2016-11-30发布,在2017-01-01开始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以及任职条件的管理,也适用于获准在我国境内从事机动车维修业的其他国籍人员
本标准文件共有13页。
DB12_T 672-2016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pdf (257.7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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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tiger 发表于 2022-5-29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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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錯過你-亮 发表于 2022-6-10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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