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JJF 1261.17-201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法制计量管理计量技术委员会;能效标识计量检测分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Rules of Metrology Testing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Copy Machines,Printers and Fax Machines。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JJF 1261.17-2017)是在2017-09-26发布,在2018-03-26开始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在220V、50Hz电网供电下正常工作、标准幅面、普通用途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以下简称为产品)能源效率的计量要求、检测条件、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本规范不适用于以下产品:a)仅由数据接口(如USB, IEEE1394等接口)供电的产品;b)具有数字接收前端(DFE)的产品;c)输出速度大于等于70页/分的产品;d)打印头针数大于48的针式打印机。本规范适用于产品能源效率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范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范进行检测。接受检测的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本标准文件共有44页。
JJF 1261.17-2017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源效率计量检测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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