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T/CECS 1191-2022,标准的中文名称为民用建筑空气质量分区及控制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标准的英文名称为Standard for design of air quality regionalization and controlling of civil building,本标准在2022-11-08发布,在2023-04-01开始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的室外空气质量分区、室内空气设计目标分级与空气净化系统设计。
本标准文件共有81页。 T_CECS 1191-2022 民用建筑空气质量分区及控制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pdf(12.34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