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为T/CECS 1173-2022,标准的中文名称为中小学建筑室内环境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标准的英文名称为Assessment standard for indoor environment of middle and elementary school buildings,本标准在2022-10-18发布,在2023-03-01开始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及既有中小学校建筑的室内声环境、室内光环境、室内热湿环境和室内空气品质的评价。
本标准文件共有58页。 T_CECS 1173-2022 中小学建筑室内环境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pdf(9.06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