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专业服务机构能力要求第3部分:煤矿灾害等级鉴定(发布稿)(KA 42.3-2026),英文名为Competency requirements for mine safety professional service institutions Part 3: Identification of coal mine disaster levels。
矿山安全专业服务机构能力要求第3部分:煤矿灾害等级鉴定(发布稿)(KA 42.3-2026)是在2026-04-27发布,在2026-05-01开始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煤(岩石)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鉴定机构的能力要求,包括专职技术人员能力条件、场所环境要求、仪器设备设施要求、鉴定方法要求以及管理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煤矿灾害鉴定机构能力建设,任何提供煤矿灾害鉴定服务的鉴定机构需要在能力建设方面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文件共有23页。 KA 42.3-2026 矿山安全专业服务机构能力要求第3部分:煤矿灾害等级鉴定(发布稿).pdf(1.9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