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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999.14-2015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指导原则及试验要求 第14部分:眼部保健类功能学评价人体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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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486112 发表于 2018-10-25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指导原则及试验要求 第14部分:眼部保健类功能学评价人体试验》(DB61/T 999.14-2015),适用地区为陕西省,所属行业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指导原则及试验要求 第14部分:眼部保健类功能学评价人体试验》(DB61/T 999.14-2015)是在2015-12-29发布,在2016-03-01开始实施。
本部分适用于陕西省眼部保健类保健用品的功能学评价人体试验及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
DB61_T 999.14-2015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指导原则及试验要求 第14部分:眼部保健类功能学评价人体试验.pdf (403.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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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9863 发表于 2022-1-1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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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i 发表于 2022-10-2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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