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村镇住宅功能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CECS 324-201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无,英文名为Evaluation standard for function of existing rural houses。
既有村镇住宅功能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CECS 324-2012)是在2012-09-25发布,在2013-01-01开始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既有村镇住宅的功能评价。不适用于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农村住宅。
本标准文件共有62页。 CECS 324-2012 既有村镇住宅功能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pdf(1.41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