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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169-1997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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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欧巴 发表于 2021-12-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GA/T 169-199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Methods of extracting,preserving and sending of evidence materials in forensic medicine。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GA/T 169-1997)是在1997-05-15发布,在1997-07-01开始实施。
它在2017-07-28作废。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院校系统的法医物证检验。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
GA_T 169-1997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pdf (349.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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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10192527qc 发表于 2022-1-5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强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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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21 发表于 2022-4-14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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