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69-1997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GA/T 169-1997),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Methods of extracting,preserving and sending of evidence materials in forensic medicine。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GA/T 169-1997)是在1997-05-15发布,在1997-07-01开始实施。
它在2017-07-28作废。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及院校系统的法医物证检验。
本标准文件共有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