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9583.2-1999 气体燃料发电机组 额定功率、电压及转速:气体燃料发电机组 额定功率、电压及转速(JB/T 9583.2-1999),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英文名为Rated output、voltage and speed for gas fuel generating sets。
气体燃料发电机组 额定功率、电压及转速(JB/T 9583.2-1999)是在1999-08-06发布,在2000-01-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燃烧气体燃料的工频交流发电机组的额定电压和额定转速的等级。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50HZ,单相机组功率因数为0.9(滞后)或1.0、三相机组功率因数为0.8(滞后),燃烧天燃气、沼气、发生炉煤气、城市煤气的交流单相和三相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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