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593-2006 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GA/T 593-2006),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照相录像分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The regulation of photoluminescence photography and videography。
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GA/T 593-2006)是在2006-01-05发布,在2006-05-01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刑事、民事、治安等案件及交通肇事、自然灾害事故等事件中痕迹物证的光致发光照相、录像方法。
本标准文件共有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