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203-2014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GA 1203-2014),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英文名为Extinguishing agent filling rules for gaseous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规定(GA 1203-2014)是在2014-11-13发布,在2014-11-13开始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气休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的充装能力要求、充装前的检查与处理、灭火剂充装、充装后瓶组的检验、充装记录、充装后瓶组的储存与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二氧化碳灭火剂、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1301灭火剂)、六氟丙烷(HFC236fa)灭火剂、七氟丙烷(HFC227ea)灭火剂、惰性气体灭火剂[IG-01(氮气)灭火剂、IG-100(氮气)灭火剂、.IG-55(氩气、氮气)灭火剂、IG-541(氩气、氮气、二氧化碳)灭火剂]等气体灭火系统瓶组的充装。其他气体灭火系统瓶组的充装,可参照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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