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3145.88-2001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88部分:维修车间的污水排放: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88部分:维修车间的污水排放(MH 3145.88-2001),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英文名为Maintenance standards for civil aircraft. Unit 3:Ground maintenance facilities. Part 88:Sewage draining of the maintenance shop。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3单元:地面维修设施 第88部分:维修车间的污水排放(MH 3145.88-2001)是在2001-07-11发布,在2001-12-01开始实施。
它在2009-02-01作废。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维修污水排放及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航空器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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