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149-2003 城市污水生物脱氮除磷处理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城市污水生物脱氮除磷处理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CECS 149-2003),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城市给水排水委员会,英文名为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removal in activated sludge system。
城市污水生物脱氮除磷处理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CECS 149-2003)是在2003-04-15发布,在2003-06-01开始实施。
它在2016-12-30作废。本规程适用于有脱氮、除磷或同时有脱氮、除磷要求,采用缺氧/好氧法(A/0法)、厌氧/好氧法(A/0法)、厌氧/缺氧/好氧法(A/A/0法)和序批式活性污泥法进行(SBR法)城市污水处理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设计。与城市污水水质类似的工业废水处理设计,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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