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88.5-2012 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第5部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第5部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SN/T 1688.5-2012),该标准的归口单位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英文名为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power-driven vehicl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5:Electric motorcycles and electric mopeds。
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第5部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SN/T 1688.5-2012)是在2012-12-12发布,在2013-07-01开始实施。
SN/T 168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两轮及三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特殊说明外,以下简称电动摩托车)的检验。本部分不适用于越野车和赛车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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